安徽铜陵出台房地产新政 购房者可获税收补贴

发布时间:2013.05.14 作者: 来源: 访问人数:1859

日前,铜陵市政府出台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在住房公积金贷款、契税补贴等方面配套制定了一系列利好政策,新政策已于5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《意见》主要涉及契税和公积金贷款等方面。在契税方面,凡是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,在铜陵市(含铜陵县和开发区)购买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(含二手住房,普通商品住房是指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)的,由同级财政按房价1%的比例给予契税补贴。

 

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,在职工申请贷款资格认定上,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限由过去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,放宽为个人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;单职工家庭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;职工首次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%降低为20%;放开了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的政策限制。

 

同时,适当放宽外地购房居民户籍迁入铜陵的条件,《意见》提出,外地居民在该市购商品住房,可凭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、购房发票、契税完税凭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,改变了以往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证后方可迁入户口的限制性条件,但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之前不得解除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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